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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非法留置選民證案件

廉政公署
2005-05-2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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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今天傳媒廣泛報導的一宗懷疑涉及非法留置選民證的案件,廉政公署證實,有多名人士被調查,截至5月25日,已有17人被拘捕並移送檢察院。

廉署提醒市民,非法留置選民證,以金錢收買選民證,或買賣選票等,均屬違法。市民遇有上述情況,應即時向廉政公署舉報。此外,市民亦不應隨意將選民證交給他人,這可能會被他人拿作非法用途。

非法留置選民證和參與人士,最高判監5年;收取他人金錢而交出選民登記證者,最高判監3年;而有組織進行的,則可被判監5至12年。

廉政公署反賄選舉報熱線號碼為66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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