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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2005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之說明會

衛生局
2005-04-1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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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向本澳醫療界人士講解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報名辦法及考試的具體情況,衛生局昨日(四月十五日)下午2時正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大禮堂舉行說明會,今次說明會是由周志雄醫生負責主講,並邀請到去年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及格者郭子寅醫生與出席者分享經驗。是次說明會約有六十逾名執業醫生參加。

根據2004年10月29日內地與澳門簽署CEPA第二階段的具體承諾,澳門執業醫生報考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為:一.澳門永久性居民;二. 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執照行醫滿1年以上的西醫及牙科醫生;或三.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執照行醫滿1年以上的中醫生,須具有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內地全日制高等學校中醫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凡符合上述條件者如欲報考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可由即日起至4月25日帶同以下文件於辦公時間內親往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報名: 1)《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審核表》;2)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3) 6個月內的1.5寸免冠正面(白底無邊)半身照片16張;4) 澳門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本三份;5) 醫學/中醫/口腔(牙醫)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其複印本三份;6) 執業牌照副本三份或衛生局發出之在職證明書原件及複印本兩份;7) 身份證明局發出之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書原件及複印本兩份(持智能身份證者可豁免遞交)。有興趣報考人士歡迎致電醫務活動牌照科713734/713735查詢或瀏覽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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