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下稱“安排”)第四次工作會議一連兩天在澳門舉行,雙方在前三次工作會議的基礎上就“安排”中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大方面繼續進行磋商,雙方已就“安排”的主要內容取得共識,並爭取在短期內完成相關的磋商工作,以便明年起全面實施。
日前,內地代表團已分別與相關行業的監管部門進行了交流,進一步實地了解相關行業的情況和要求。在兩天的會議,雙方主要在服務貿易方面繼續對上次工作會議所達成共識的十八個行業的開放範圍、市場准入條件及服務提供者定義等進行磋商,這十八個行業分別是管理諮詢、會展服務、廣告、會計服務、建築及房地產、醫療及牙醫、分銷服務、物流 、貨代服務、倉儲服務、運輸服務、旅遊服務、視聽服務、法律服務、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電信服務。在貨物貿易方面,除貨物清單外,還具體討論了原產地規則、原產地證簽發程序及監管。在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主要是討論便利化的具體合作內容和合作機制。
“安排”的磋商進度順利,雙方已就“安排”的主要內容取得廣泛的共識。短期內,雙方仍將緊密進行資料交換,同時對一些問題和操作程序進行商討,以便“安排”可以在今年十月完成磋商和明年起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