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於九月二十三日立法會選舉投票當日共接到四十多個投訴,其中絕大部份與選舉的拉票活動有關,包括有人用車輛接載選民到投票地點,有人穿著同一顏色的襯衣於投票地點附近徘徊、有人在酒樓食肆提供免費飲食招待等。
廉政公署亦接獲兩個候選組別投訴,內容僅涉及拉票,與賄選無關。而廉署人員曾經到大約十間食肆進行調查,但並沒帶走任何人返回廉署。
在整天的調查工作中,廉署並沒發現賄選行為,但曾傳訊過四名人士協助調查,惟經調查後已獲准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