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公众对的士服务的殷切需求,迅速增加的士数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今(22日)刊登第177/2025号行政长官批示,豁免进行公开竞投以发出两个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普通准照,每一获发准照的公司可最多为50部符合法定要件之的士申请发给附属于该准照的执照,准照由发出日起计有效期为8年。
是次发出准照是基于公共利益和市场对的士需求的考量,并按2023年10个8年期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普通准照公开竞投的实际情况而作出,可为市场投入最多100部的士,预计相关的士将不迟于2026年第二季起陆续投入巿场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