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委员会于今日(8月28日)召开本年度第四次平常全体会议,由文化遗产委员会代主席、文化局局长梁惠敏主持。文化局于会上分别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项目之保护单位的申请情况”、“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全澳第一批动产评定”的公开咨询工作,以及“有关被评定的不动产行使优先权”向委员作出介绍并咨询意见。
为保护澳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识别确认保护的对象,文化局持续鼓励清单项目相关传承实践的实体、社群及群体,申请成为该项目的保护单位。同时,按第85/2022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指引》第五条的规定,就提出申请单位是否具备条件成为保护单位等进行分析研究和确认。会上,文化局就所收到共19份成为保护单位的申请,向文化遗产委员会介绍有关情况及咨询意见,委员对有关申请均表示认同,认为符合《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基本要求。后续文化局将按上述指引规定作综合分析,获确认的保护单位将以刊登《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形式公布。
此外,文化局于2024年12月开展“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全澳第一批动产评定”的公开咨询工作,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并于本年7月公布公开咨询意见总结报告,会上,文化局就上述两项公开咨询意见总结报告向委员会介绍有关情况,委员对两项工作表示认可。
出席会议的包括法务局局长代表何泳禧,土地工务局局长代表林华亮,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代表容锦龙,文化局代表文化局副局长蔡健龙,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胡祖杰、林翊捷、萧志泳、邢荣发、黄中原、杨开荆、Maria José do Carmo de Freitas、陆南德。文化局文化遗产厅代厅长何卓锋、研究及计划处代处长林建明及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崔贞贞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