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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发展基金2项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文化发展基金
2025-05-30 18:37
  • “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 (1)

  • “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 (2)

  • “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 (3)

  • “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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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 (6)

  • 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 (1)

  • 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 (2)

  • 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 (3)

  • 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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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发展基金将于6月推出“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及“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的申请,鼓励澳门元素影视作品的宣传与发行,推广城市形象,并支持文创企业打造文化旅游产品,助力提升澳门文化旅游吸引力。

2025年“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共设三轮申请期,第一轮申请期由6月3日至6月30日;第二轮由7月1日至8月31日;第三轮由9月1日至11月28日。资助计划支持含澳门元素且已完成摄制、可供放映的影视作品,并透过影展参展或公开播映等方式进行宣传发行。

资助计划采用补贴形式,资助期为12个月,批给资助上限为申请项目宣传发行预算支出的60%至80%,且将视乎影视作品类型不超过25万或50万澳门元。资助计划不设名额限制,将依据每轮申请期进行评审,但最终获批资助的项目数量受总预算金额限制。倘资助预算使用完毕,申请将提早结束。

2025年“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申请期由6月3日至7月4日,支持文创企业开发以澳门文化遗产或原创IP角色为主题的文化旅游产品,并鼓励结合全国运动会的体育元素,发挥体育、旅游和文化的协同效应。资助计划为补贴形式,上限为项目预算支出的40%至50%,最高50万澳门元,名额最多10个,资助期24个月。

文化发展基金将于6月17日假公共办公大楼地下(地址:澳门友谊大马路1101A-1115号政府(新口岸)办公大楼地下)举行两场专场讲解会,第一场“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于下午3时举行;第二场“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于下午4时30分举行。有兴趣人士请于基金网站(www.fdc.gov.mo)报名。查询请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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