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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职业税M3/M4格式名表及 M/5格式申报书的递交期限为3月31日

财政局
2020-03-0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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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经济财政司司长早前作出批示,将2019年度下列两份职业税表格的递交期限延长至3月31日:(1) 职业税M3/M4格式名表及 (2) 收益从多于一位雇主获取的第一组纳税人,以及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第二组纳税人的职业税收益申报书M/5格式。

自然人企业主可凭智能卡式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透过政府自助服务机递交无雇员的2019年度职业税M3/M4格式名表,递交后请列印收据并妥善保存,财政局电子服务用户亦可于上述期间透过网上系统递交表格。为减少病毒传播风险,以纸本方式递交无雇员M3/M4格式名表,期间设有便捷柜位,财政局呼吁纳税人尽量使用电子方式办理税务事宜。

另于抗疫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只有已预约或取得即日筹之人士可进入。市民可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流动应用程式“通用预约及轮候平台”或其网页版(http://booking.gov.mo),办理预约。

交表地点/办公时间

第二服务中心(南湾财政局大楼阁楼):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9:00

        星期五:9:00至18:45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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