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日前完成一宗强奸案的初步侦讯工作,涉案的一名嫌疑人,已被采取了羁押的强制措施。
案情显示,涉案的一名本澳男子原某,22岁。 2013年年中,20岁的智障女李某在某便利店结识任职便利店店员的嫌疑人原某,两人发展为情侣关系,原某明确知悉被害人为智障人士并曾送被害人往特殊学校学习。期间,原某欲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遭拒绝后,两人分手。2013年8月,因两人在同一家酒店任职,相遇后又恢复关系。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间,嫌疑人原某以恋爱为名,将被害人带到其住所,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4次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2014年7月被害人母亲知悉后报警求助,嫌疑人原某承认自己的上述行为。
承办检察官分析案情及证据后,认为有强烈迹象显示嫌疑人原某明知被害人智障,不懂如何处理感情,在取得被害人好感后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涉嫌触犯强奸罪,经向法官建议并获准对嫌疑人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即时送往路环监狱羁押候审,案件交还警方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