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社会对“澳人澳地”诉求,特区政府去年已委托澳门大学澳门研究中心、澳门理工学院开展研究并公布报告。经深入分析,为便利推进工作,跨部门工作小组建议将之命名为“澳门本地居民置业安居计划”,并于明(10)日起至7月8日,开展为期60日的公众咨询。计划构思为补充措施,面向超出经济房屋收入上限,但又没有能力购买私人楼宇的本地居民;以及有能力购买经济房屋,但希望提升居住环境却无力追上私人楼宇售价升幅的本地居民。长远将与公共房屋(社会房屋和经济房屋)、私人楼宇形成四层房屋供应环境,让居民依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置业途径。
鉴于“澳人澳地”是俗称,在宏观概念上,公共房屋已属“澳人澳地”所涵盖范围,工作小组在上述研究基础上,针对其可行性分析、受惠对象、资格、收入及资产限制、出售方式、转售及其他限制、单位面积及定价、援助措施等提出多项建议,推出“澳门本地居民置业安居计划”及开展公众咨询。
综合学术研究、民意调查及法律经济等层面分析,若实施“澳门本地居民置业安居计划”,将在经济房屋和私人楼宇之间承担功能补充角色,是补充措施;长远将与公共房屋(社会房屋和经济房屋)、私人楼宇形成四层房屋供应环境,让居民依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置业途径。
计划与公屋功能互补同时资源竞逐
需要强调的是,实施计划将无可避免地与公共房屋形成一种功能互补、资源竞逐的关系。因计划面向对象是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本澳居民,和部份经屋对象重迭;与此同时,本澳土地资源紧缺,计划亦需与公屋争夺土地资源,大专院校研究报告内已提出社会必须思考如何公平配置公共资源。
本澳受土地资源制约,在住屋问题,社会一直关注住宅用地资源。目前,政府已宣告二十多幅闲置土地进入批给失效程序,现仍需时间处理相关行政及司法程序;位于林茂塘、氹仔的六幅土地以及渔翁街发电厂现址,目前较具可能性作公共房屋发展用地,合共可提供约4,400个单位;新城土地仍需社会提出宝贵意见,透过综合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多方位思考、价值判断,明确预留兴建公共房屋土地比例。
不论是经济房屋,还是“澳门本地居民置业安居计划”,其目的都是协助有需要的居民置业,而非据此社会资源牟利。面对珍贵的公共资源,特区政府在制定任何房屋政策时,必定坚持慎用、善用等原则,优先照顾弱势群体,按先后缓急合理分配房屋资源,更希望透过科学分析、理性讨论、听取意见,努力寻找共识,共同解决问题。
“澳门本地居民置业安居计划”将于5月10日至7月8日展开为期60日的公众咨询,将于5月18日、6月1日及15日下午三时于房屋局会议室举行公众咨询会,欢迎巿民踊跃参与。公众亦可于咨询期内透过邮寄(澳门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房屋局)、传真(2830 5909)、电邮(info@ihm.gov.mo)、网页(http://www.ihm.gov.mo)提供意见或建议。
“澳门本地居民置业安居计划”中、葡文咨询文本可于房屋局索取,以及于房屋局网页下载(http://www.ihm.gov.mo)。详情请致电2859 4875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