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将于2014年6月29日举行。
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分别由四个界别选举选出。其中,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别的文化、教育、专业、体育等分组及第三界别的劳工界和社会服务界,必须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关于该等界别的产生方法,产生其界别的选委会委员。
为方便有意参与是次选举的法人和自然人进一步瞭解参选的程序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尤其是瞭解法人选民指派签署提名表的代表人、行使提名权和投票权、有意参选人士报名参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的相关手续等,行政公职局将联同身份证明局,于下周三(4月9日)下午6时30分在新口岸旅游活动中心,举办一场“2014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程序讲解会”,并解答与会者的疑问。
整个讲解会约为两小时,即由下午6时30分至8时30分,欢迎各有关人士准时出席。
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有意在是次选举中行使提名权的法人选民,应最迟于5月5日或之前向行政公职局呈报签署提名表的代表的身份资料;如法人选民欲行使法律所订的最多22票的投票权,应从今年3月17日在职的领导机关或管理机关成员中,选出符合章程规定人数的最多22名投票人,并最迟于5月20日或之前将投票人名单连同每一名投票人签署的《投票人同意代表法人行使投票权的声明书》提交予行政公职局。
由明日(4月4日星期五)起,有意参与上述选举程序的人士可亲临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下选举事务接待柜枱索取由公职局提供的《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DATE05表格、《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DATE06表格及《投票人同意代表法人行使投票权的声明书》DATE07表格,相关表格亦同时可由4月4日起于行政长官选举网页www.ece.gov.mo直接下载填写。
如对选举程序有任何疑问,可致电88668866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