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将于下月一日起正式生效,为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该法律的主要内容,土地工务运输局将于下周三(2月26日)下午3时于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5楼多功能厅举行新《土地法》公众说明会,有兴趣的市民可于本周五至下周二(2月21日至25日)的办公时间内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3800报名留座,座位有限,先到先得。
随着社会的急速发展,沿用了三十多年的《土地法》已不能配合本澳的发展需要,为此,立法会去年通过新《土地法》,并将于今年3月1日与《城市规划法》及《文化遗产保护法》同步实施。新法强调严谨与明确,包括完善土地的批给制度,提高批给程序的透明度,修订土地溢价金的订定标准,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察和对逾期利用的处罚,遏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等。
新《土地法》确立对国有土地的管理须遵守的管理原则,尤其在土地的使用及利用方面,须遵守九大原则,包括:一, 可持续发展原则;二,切实有效利用土地原则;三, 监察原则;四, 公众知情原则;五, 平等取得土地原则;六, 保护原则;七, 规划约束原则;八, 土地法律状况公开原则;九, 法律安定性原则。这些原则把土地管理、社会发展、民生需求与科学论证互相结合,全面构建出土地管理的完善体系。
为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该法律的主要内容,土地工务运输局将于本月26日下午3时于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电力公司对面)5楼多功能厅举行新《土地法》公众说明会,并即场解答与会者提问,欢迎有兴趣的市民报名出席。有兴趣的市民需于本月21日至25日的办公时间内(09:00-17:45)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3800报名留座,座位有限,先到先得,报名时需提供姓名及联络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