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兴大厦1,544个一房一厅经济房屋单位由2013年3月27日至6月26日接受申请,期间共派出约50,000份表格,合共收到15,038份表。
新一期经济房屋申请结束,房屋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以及各社团共派出约50,000份申请表,房屋局合共收到15,038份申请表,其中家团申请占22%,共3,301份;个人申请占78%,共11,737份。
于申请期结束后,房屋局预留10日内接收申请者补交文件,同时跟进申请表之审核工作,以制定名单,争取第四季内公布。至6月25日,约1,900份表需要补交文件,房屋局透过通知书要求申请者在指定期间内补交有关文件,主要内容是身份证明文件、婚姻状况等。
审表之程序包括先分析家团状况,其中有物业状况、收入及资产、有否曾为公屋家团成员;之后会进行分组,即核心家团、非核心家团或个人等;然后进行输入资料的工作,最后会再次复审有关资料。
现时经初步处理及有条件作统计的约7,500份表,当中近29%曾受惠经屋、6%曾受惠社屋,但有关数据并不代表是次申请之全部数据。在这约7,500份表中,占收表总数约一半,核心家团约1,800份表,非核心家团约120份表,个人约5,600份表。当完成处理所有申请表后,房屋局会适时公布整体数据。
按第10/2011号法律《经济房屋法》规定,经屋分配制度由原有的计分排序轮候方式改为分组排序,按每期可供应房屋接受申请。首先,将合资格家团按法定的优先次序分组,组别的优先顺序如下:核心家团、非核心家团及个人申请,以分组方式对获接纳的申请进行排序;同时,每一组别内再次排序,尤其考虑家团成员中有长者或残疾人士;申请人按本身组别次序选择房屋。
在进行分组后,若每一组别内有一个以上家团或个人申请人,则以电脑随机抽号的次序排列,目标在第四季内安排抽签,及续后之拣楼工作;但具体时间需考虑有关法定程序的进行,包括上诉、听证等,亦需视乎个案数量。
申请人排序名单由房屋局制定,并会张贴在房屋局指定的地点,详情请留意房屋局日后的公布;申请人排序名单的有效期在供申请的单位出售完毕后终止。
政府于本年第一季展开一房一厅经屋单位之申请,并于第二季展开新一期社屋申请,随着万九公屋轮候家团完成分配后,将按计划在第四季内展开其他户型之经屋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