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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明(22日)起生效

交通事务局
2010-12-2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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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长官第366/2010号批示,核准新的《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并代替第119/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的收费表。新修订的《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将于明日(22日)起正式生效,修订的项目包括调整收费、降低收费、加入项目、修订行文及废止项目等。其中,在调整收费方面,三项到场实地检验车辆项目收费将由原来的50元调整至100元;国际驾驶执照收费则由原来的300元下调至100元。

现有的《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已沿用多年,考虑到社会环境转变,为适应社会发展,故需要对价金表作出修订,是次修订包括调整收费、降低收费、加入项目、修订行文及废止项目等多个方面,其中在调整收费上,供暂时获准在澳门行驶车辆用的临时号牌,将由现时每十五天收费,调整为每天收费,金额为30元;现行汽车特别车牌号码“D"组竞投底价亦会由原来的12,000元调整至20,000元;三项到场实地检验车辆项目,分别是定期检验、特别检验及重验、专门鉴定及检查的收费则由原来的50元调整至100元,以反映派员前往验车之行政成本。

在降低收费方面,因应本澳在国际驾驶执照方面的收费较邻近地区为高,因此将调整有关收费由现时的300元下调至100元;而补发、因更改资料或附注而更换行车登记折的收费会由原来的200元调低至60元;轻型或重型摩托车的所有权转移则由原来的200元调低至100元;各类声明书或附注的收费由原来的120元下调至60元,以回应社会诉求。

新修订的价金表亦加入了新项目,当中购置特别号码注册加入了轻型或重型摩托车的特别号码竞投,藉此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途径予有意购买特别号码的人士作出选择;此外,因应个别购买车牌号码的人士在购买相关号码后随即于市场上出售图利的情况,故是次修订增加转移成本措施,作为防止炒卖风气的举措,轻型或重型汽车的转移已取得但未登记的注册号码收费为3,000元,轻型或重型摩托车则为800元。

另外,是次修订亦废止了关于暂时移走交通标志的费用,以减少对申请人造成的不便,同时亦增加了辅助驾驶考试书册的收费项目,以及对有关价金表的行文作出调整,减少个别项目及条文用词与实际情况出现差异而引起不便的情况。

如欲查询新修订的《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欢迎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浏览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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