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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维护国家安全法》培训活动

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
2009-03-12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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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全面、正确实施,特区政府由今日(3月12日)起陆续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保安司司长张国华、警察总局局长白英伟及海关关长徐礼恒等出席了在澳门文化中心进行的第一场培训讲座。

随着《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生效,特区政府的法律培训及宣传普法工作在统筹下有序地展开,当中,由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负责的培训项目主要分讲座和工作坊两种形式。

讲座部分由法律改革办公室主任朱琳琳、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朱林、司马良担任主讲,并就“《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其必要性”、“《维护国家安全法》规定的犯罪”、“《维护国家安全法》与居民权利和自由的保护”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和讨论。讲座将因应不同的参加对象分批进行,第一场于今日(3月12日)下午在澳门文化中心会议室举行,对象为警察总局、海关、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等保安范畴的领导及主管人员,有七十多人出席。未来,当局将持续为公共行政部门的领导及主管人员、司法官、司法官培训课程的实习员、公共行政部门的法律人员、律师和实习律师等举办相关的讲座。

至于工作坊的培训方式亦将陆续于本年四月中分班进行,对象为保安范畴各部门的领导及主管人员、该范畴指定的执法人员、公共行政部门的法律人员及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技术员、司法辅助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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