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澳門金融管理局(下稱“金管局”)今(5)日公佈簽署《中國人民銀行與澳門金融管理局人民幣/澳門元常備互換協議》(下稱“《協議》”),是原《貨幣互換協議》的延續,優化為常備協議形式,毋須定期續簽。《協議》規模由原來的300 億元人民幣或340億澳門元,擴大至500億元人民幣或570億澳門元。
金管局在2019年12月5日首次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協議》,規模為300億元人民幣,有效期為3年。《協議》在2022年12月5 日續簽,規模維持在300 億元人民幣或340億澳門元,有效期為3年。本次《協議》的續簽及優化,將為澳門金融市場提供更加堅實的人民幣流動性支持,有利澳門金融機構拓展人民幣業務。
金管局將持續推動澳門金融機構善用貨幣互換機制和人民幣清算優勢,吸引葡語國家的政府和企業來澳進行投融資,進一步鞏固澳門特區作為“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