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监督管理局与海关采取联合行动,于本月18日在北区某工业大厦的停车场内,发现一辆货车被用作储存及作为流动散货点供应非法进口产品,并于车内检获3000多盒止痛药、壮阳药、口服及外用中成药等多种产品,当中包括未经药监局注册及批准进口的产品。涉案货车的贸易行负责人涉嫌非法进口及供应未经注册的药物、中成药及天然药物,药监局依法立案调查,海关也就该贸易行违反产品进口规定的情况向违法者作出起诉。
药监局透过跨部门合作机制持续打击违规药事活动。根据现行药事活动法规定,获药监局发给准照的场所方可储存及供应药物;另外,进口药物也须获药监局预先许可及发给进口准照,违者最高可被罚款澳门元七十万元,情节严重者须负上刑事责任。
药监局持续从不同渠道收集情报,居民如发现有场所涉嫌非法从事药物业活动,可致电8598 3522(办公时间人工接听、非办公时间电话录音),或透过电邮dli@isaf.gov.mo或网页www.isaf.gov.mo向药监局准照及稽查厅作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