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移交一名涉嫌冒警及强奸的男子,经初步侦讯后,该名男子已被羁押。
经查,涉案男子牵涉多宗包括冒警行为的案件,其中有被判以职务之僭越罪服刑完毕的纪录。
较早前,嫌犯涉嫌再冒充警察及强迫案中被害人与其进行性行为,期间疑曾向被害人施以暴力,事后嫌犯更要求被害人典当其手机及将手机支付账户内的金钱提现,惟未有成功。
考虑到有关犯罪的性质及严重性,并避免嫌犯逃离本澳、继续作出相同性质的犯罪行为以及扰乱社会安宁,经检察院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对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后,认为有强烈迹象显示嫌犯触犯《刑法典》第157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强奸罪”、第322条a)项规定及处罚的“职务之僭越罪”,以及以未遂方式触犯同一法典第215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勒索罪”,决定对嫌犯采用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领导案件后续的刑事侦查程序,依法严正追究嫌犯所实施的全部犯罪行为。
冒充警员身份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对警务人员的信赖,此外,性犯罪亦严重侵犯被害人的性自由及身心健康,检察院坚决打击有关犯罪行为,市民一旦发现相关犯罪,应尽快向检察院或警方作出检举,共同打击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