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上海世界博览会澳门筹备办公室》专项审计报告,发现世博办在财务管理上存在改善的空间,在项目开始时没有为参与世博会所需开支进行科学及完整的估算。在项目完结后,也未有就整体财务状况作出总结,以交代项目的整体开支金额。对于可以自行处理的「清算」工作,世博办没有设定措施确保在撤销前完成,导致因没有合法主体而需由财政局处理,增加了不必要的后续行政工作。在动产纪录上,亦缺乏完善的措施来确保已按法规规定把物品悉数记录于动产清册内。
世博会于2010年10月31日完结,世博办随后开始处理撤馆及「清算」工作,并按设立时的批示在2011年3月18日正式撤销,但因撤销时「清算」工作仍未完成,故需由世博办人员成立善后小组与财政局一同执行。2011年7月,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世博办的后续事务由经济局跟进。
鉴于是次参与世博会活动投入的资金庞大及广受社会关注,审计署就世博办参与世博会所投入的资源及相关工作展开专项审计工作,以审查世博办有否制定完善的计划、措施以履行其设立的职责。
审计报告指出,世博办只在2008年10月仅向上级提交一份初步总预算报告书,对世博会项目的开支估算为3.2亿澳门元,其中一个参考准则是1998年澳门参与世界博览会开支金额占当年度政府货物及服务总开支的百分比,再以该百分比占2007年特区政府货物及服务总开支计算得出。上述估算与参与世博会所需投入的资源并无直接关系,其估计方式并不科学。世博办编制的初步总预算,只包括上海两个展馆的建设工程、展示设计、活动及营运费用开支,至于世博办的日常开支,包括澳门办公室的设备、人员薪金、出差津贴及员工在上海的住宿费均未计算在项目预算内。
2011年3月18日世博办撤销时,只透过一份《澳门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报告》交代截至2010年12月底上海两个展馆的兴建及期间举行活动投放了224,867,676.62澳门元,由于总体工作报告实际上没有反映世博办整个运作期间的开支,亦没有涵盖所有开支项目,所以世博办并没有对参与世博会的整体开支状况作总结。此外,世博办由世博会完结至其撤销日止,约有4个半月进行「清算」工作,然而世博办没有把一些可以自行处理的「清算」工作在撤销日前完成,包括没有及时撤销澳门常设基金户口,导致因没有合法主体而需由财政局处理,增加了不必要的行政手续时间,以及没有在撤销日前把在2010年底至2011年初在上海变卖物品的款项交还特区库房。
世博办没有按照第31/2001号行政法规的规定,把「澳门馆」有关动产以购入价及最新价值在动产清册的相应栏位分别显示,并且无法对购置物品的开支金额与动产清册内购入动产金额的34,410,425.91澳门元的差异作全面解释,亦没有透过其他文件或工具以确保动产清册纪录齐全,令审计署难以核实世博办已把所有动产登录于清册内。
审计署认为,作为项目组,世博办除了致力达至项目的预期效果外,对于开支估算、「清算」处理及动产纪录等工作,亦应作出适当的安排及处理,以便能妥善并完整地完成整个项目的一切相关工作。
报告较早前已呈送行政长官,并送交立法会。市民可于本网站下载报告全文,或于31日办公时间到本署免费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