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属第二期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之一的“立法评估与立法素质”工作坊,将于4月16日至20日(星期一至五)下午4时至6时,假座宋玉生广场322-362号号诚丰商业中心七楼公务人员培训中心演讲厅举行。
工作坊将以英语进行,辅以广东话及葡语同声传译,并由以下讲者主持:
1. Robertus Antonius Josephus van Gestel 教授 - 荷兰堤堡大学法学理论及立法方法教授、荷兰立法协会主席;
2. José Alexandre Guimarães de Sousa Pinheiro先生 - 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讲师。
是次工作坊的目的在于加强法律专业人员在立法过程到评估阶段的整体认识,从而提高立法素质。工作坊将讨论的议题包括:
1. 介绍:如何识别恶法;
2. 介绍:如何识别恶法 - 葡国的经验;
3. 法律的工具性功能:透过立法达到最终目的;
4. 立法的前期性评估 / 法规影响的评估;
5. 夕阳法及实验法;
6. 立法的后期性评估;
7. 立法的后期性评估 - 葡国的经验。
包括是次工作坊在内的第二期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以“巩固澳门的法律制度”为目标,该项目将持续至2013年12月。
合作项目的执行和协调工作由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负责,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多个不同实体及公共部门负责主办,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法务局、经济局、财政局以及欧洲研究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