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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严谨、科学地完善《出版法》和《广播法》

新闻局
2010-03-3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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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施政报告提出特区政府今年内启动修订《出版法》和《广播法》,新闻局局长陈致平今(31)日指出,特区政府必会严谨和科学地展开相关工作,结合业界、学术界和社会的广泛意见,完善相关法律,进一步确保本地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陈致平上午接受访问时表示,修改两法主要是因应现行出版法和广播法至今已有约20年历史,期间随着科技日新月异,新媒体不断涌现,有需要透过修法,以回应及满足实际情况及相关需求。

他指出,澳门传媒环境开放,本地传媒面对境外传媒的强大竞争,但基于只有本地传媒方能满足市民对本地资讯的需求,因此考虑透过法律去支持和协助本地传媒健康发展,也是修法的一个方向。

此外,他表示,现行《出版法》和《广播法》规定的出版委员会和广播委员会至今都没有设立,虽然未有因此而发生过重大问题,但必须设法解决;透过是次修法工作,期望业界和社会就有关议题积极讨论和建言,决定是否需要设立相关委员会及如何运作,特区政府本身并无任何取向。

关于如何开展修法工作,陈致平表示,政府相当重视相关工作,认为必须以严谨和科学的态度去逐步开展相关工作;政府暂不会设定修法的时间表,最重要是有充分时间去结合业界、学术界和社会的广泛意见,完善相关法律。

他表示,现时考虑先委托独立学术机构进行研究,从学术层面分析澳门媒体及新媒体发展的状况,之后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向业界及社会各界展开咨询,广泛收集及分析意见后,便会着手草拟工作,然后再就法案内容进行下一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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