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參選人名單已於2004年5月21日張貼公佈。如無上訴,被確定接納的參選人名單總表將於2004年5月25日張貼告示。由於第二界別的界別分組專業界有32名的合資格參選人報名,故須進行投票選出該界別分組的30名委員,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第三條第(一)、(三)、(四)及(八)項的規定,選舉管理委員會規定如下:
一.如上述界別分組的參選人需要進行選舉宣傳,有關競選活動期由2004年6月12日(凌晨零時)起至2004年6月25日午夜十二時結束。
二.行政長官選舉法第四章第三節(第48條至第55條)的規定,經適當配合後,補充適用於上款所指的競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