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澳門數字經濟發展】“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措施推出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同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個人資料保護局,共同制定及推出《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澳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 便利市民於大灣區工作及生活 《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有助大灣區內地城市與澳門之間的個人信息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並助力數據應用創新及澳門數字經濟發展,便利市民於大灣區工作及生活。 由9月10日起,在大灣區的九個內地城市(即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及肇慶市)與澳門企業或機構之間,可以選擇通過訂立《大灣區標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