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現金分享計劃
6月18日起接受“聲請發放”申請
初步未符合《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發放資格的澳門居民,可由下周三(6月18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以相關行政法規列明的不在澳門期間可視作身處澳門計算的八類理由,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發放,如經審核及計算符合在澳183日的標準,將獲發放款項。 聲請手續可透過“一戶通"、現金分享計劃網頁(https://www.planocp.gov.mo/)、郵寄(澳門郵政信箱3094號)及前往五個政府服務中心專門櫃檯親身或以代交方式辦理。 五個政府服務中心包括: 綜合服務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