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長者公寓首階段合資格申請者優惠及1,518個住宿單位分佈詳情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第3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公佈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享有優惠價格的條件及1,518個住宿單位分佈等詳情。 根據上述批示,於2023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期間提出申請並經核實的合資格者,只要在社會工作局訂定的九十日內選擇指定範圍的住宿單位,並在指定的期間簽署使用協議,在其首份簽訂為期三年的使用協議生效期內,所使用的住宿單位每月使用費將按八折計算。 社會工作局將會安排合資格的申請者按得分排序揀選住宿單位,並於2024年6月內以信函通知申請者於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