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澳门数字经济发展】“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措施推出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个人资料保护局,共同制定及推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澳门)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 便利市民于大湾区工作及生活 《大湾区标准合同》便利措施,有助大湾区内地城市与澳门之间的个人信息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并助力数据应用创新及澳门数字经济发展,便利市民于大湾区工作及生活。 由9月10日起,在大湾区的九个内地城市(即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及肇庆市)与澳门企业或机构之间,可以选择通过订立《大湾区标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