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并建议以紧急程序进行审议。 根据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下称“《禁毒法》”)的规定,澳门特区有义务将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下称“麻委会”)通过的国际列管物质纳入管制。 法案建议将二零二四年麻委会会议通过,但尚未受《禁毒法》管制的二十种国际列管物质列入附表。其中两种物质属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其余十八种属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 此外,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