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4月1日实施 设备须本月内登记
第14/2022号法律《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责任人须于3月31日或之前为已投入运作的升降设备作登记,包括可透过“升降设备资讯网”的网上服务功能随时办理。土地工务局呼吁责任人尽快完成升降设备的登记,以免影响设备使用。此外,按法律规定,原“安全运行证明书”可过渡至有效期届满。 升降设备须于4月前完成登记 根据法例要求,责任人(即管理公司、业主会或场所经营者等)必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为已投入运作的升降设备作登记,登记的具体事宜应由现时实际从事升降设备保养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