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偵破兩宗涉嫌詐騙案件,兩宗案件均涉及治安警察局警員,涉及金額分別約為港幣十六萬元和澳門幣三萬五千元。廉署經已在今日(31日)將上述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第一宗案件案情透露,一名彭姓警員在過去兩年期間涉嫌詐騙多名香港及澳門居民,聲稱可代他們在內地的女友辦理澳門身份證,或往返內地與澳門的旅行證件,結果有多名港澳居民分別受騙,其情況如下:
1.) 2001年5月該名警員聲稱可替黃姓居民的內地女友辦理澳門居民身份證。代價為港幣十萬元,先預繳四萬元,十天後可發出行街紙,事成後再付給餘額。
2.) 2001年6月份,該警員向另一名姓黃居民聲稱可為其居於內地女友辦理中國公務護照,代價約為港幣二萬五千元,隨後於某處地點在駕駛警方車輛和穿著制服的情況下收取了該名居民五千元的辦證訂金。
3.) 2001年6月份再向一名居民聲稱可為其內地女友辦理往返內地與澳門的「雙程通行證」,代價為港幣三萬元左右,隨後收取了約七千元辦證訂金。
在上述三次詐騙事件中的涉案警員均向受害人發出某銀行支票作為保證,惟有關票據均遭銀行方面以存款不足而出現彈票情況。
另外,廉政公署又揭發一名治安警員於一九九二年至二零零一年接近十年期間,涉嫌騙取政府的家庭津貼及特別假期交通費,騙得金額約達澳門幣三萬五千元。
查該名警員訛稱其太太為家庭主婦,並無入息,符合取得特別假期交通費的條件,於此期間多次為其申領該筆補助費到外地旅行。廉署查明該警員之妻子乃在職人士,且薪酬超逾法定標準,應無資格取得上述家庭津貼及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