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日前有關八達新消防喉接駁問題的言論,本局現就該屋落成時的驗收工作解釋如下:
建築工程准照編號為324/87號的八達新於1987年9月30日開始施工興建,於1989年12月16日竣工。
施工期間,由當時的市政廳所填寫的檢查書中證實大廈的供水網道狀況良好。
工程竣工後,來自當時的土地工務運輸司、衛生司、市政廳及消防隊的技術人員和代表組成了驗樓委員會,並於1989年12月21日對該新進行了驗收程序,以便發出使用准照。
根據當時的驗收報告,驗樓委員會委員們的意見均指出大廈一切情況正常;其中消防隊代表填報的記錄顯示,曾對大廈的防火系統進行過檢查及測試,該等設施完全符合條件。
在獲得驗樓委員會所有委員的同意後,才能確認大廈的驗樓報告和發出使用准照。
本局於去年獲悉該屋部份消防喉未有駁通公共供水網道的情況後,迅即進行招標,並馬上開展接駁工程,以保障屋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本局一直依循法律賦予的權限和規定對私人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管,嚴格審批建築工程准照,施工期間派員稽查,竣工後須由多個政府部門代表組成的委員會驗收後才能發出使用准照。按法律規定,在發出使用准照的5年內,由建築公司、建築商和指導工程的技術員負起建築物安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