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本澳經濟發展迅速,各類廢棄物大增,對澳門唯一的建築廢料堆填區構成極大壓力。
為減輕堆填區的處置壓力,特區政府制訂了《建築廢料管理制度》,並於1月17日起生效,當中規範建築廢料堆填區的使用和收費。
進入建築廢料堆填區傾卸廢料的車輛,必須事先取得由環境保護局發出的傾卸許可,並按所傾卸廢料的性質及重量計算傾卸費。
環境保護局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出入口加設了一套“三入三出”的新地磅,專門對進入堆填區的車輛進行秤重及拍卡收費工作。
傾倒區內的檢查人員會核實所傾卸的建築廢料類別,若發現有並非申報的物料,或混有可燃物料,檢查人員會拍照記錄,以便更改相應的傾卸費。
完成傾卸後,車輛再經堆填區出口地磅秤重及拍卡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