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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将接受申请

文化局
2016-05-2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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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年度“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将于六月廿二日至七月八日期间接受申请。

“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的资助范畴包括文化遗产保护或研究、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影视、设计、动漫、艺术行政、文学、文化研究、艺术教育或其他文化创意产业的学位课程,凡已获外地高等院校录取修读上述范畴的学士/硕士学位课程、且于澳门公立或私立学校就读不少于四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均可提交申请,成功获得文化局资助的申请者,将按修读之学位及就读地区获发放定额资助。

为配合澳门未来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文化局自二零一三年起设立“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资助具推动本澳文化艺术发展潜力的学生就读学士及硕士学位课程,以促进本地文化事业相关范畴人才的发展。

申请详情及报名表可于文化局网站www.icm.gov.mo下载,或亲临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索取。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八三九九六六一四或八三九九六八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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