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在最新出版的第231期《澳门消费》内公布了“染发剂成份抽查报告”,以及介绍全体委员会访问国际消联亚太暨中东地区办事处的消息。
近年消费者喜爱自行在家染发,而因应消费者的需求,市面上有各式各样的染发产品,染发剂中的成份“对苯二胺(PPD)”属于致敏物质,不少国家或地区都规定如染发剂含有对苯二胺都要标示在包装上,消委会就因此进行了一项染发剂成份检测的抽查。
是次抽查以中国轻工业标准QB/T 1978-2004《染发剂》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作为检测方法标准和评价,结果刊登于最新一期《澳门消费》内。依据抽查结果,10款购买自本澳商店的染发剂样本当中,3个样本未检出对苯二胺成份,但有标示出含有苯二胺类化合物;1个样本被检出含有对苯二胺,但只标示苯二胺类化合物成份,而没有细列含有对苯二胺。由于对苯二胺容易引发接触性皮炎,不少国家或地区都规定如染发剂含有对苯二胺都要标示在包装上,该会建议产品生产商改善,在包装资料上注明含有对苯二胺这种致敏成份,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应于染发前先做皮肤敏传感试,并在使用时按照说明书指示佩带好保护工具,同时,染发的次数不应太频繁,以减轻对头发的损害。
第231期《澳门消费》还报导了消委会的近期活动。该会全体委员会黄国胜主席率领代表团于早前前往马来西亚拜访国际消费者联会亚太及中东地区办事处及当地多个消费者保护组织,就保护两地消费者权益的工作进行交流。
国际消费者联会亚太及中东地区办事处设于马来西亚吉隆坡,是一个独立、非牟利的全球性组织,就维护及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上作出前瞻性的政策及建议,是联合了全球保护消费者机构的总部,该会现时拥有来自全球115个国家及地区,超过220个正式与非正式会员, 而澳门消委会自1997年加入成为正式会员后,积极参与相关的消费维权保护工作,并不时透过国际消联收集及取得世界各国有关消费维权的信息,是次就国际消联如何保护弱势社群的消费者政策进行拜访。而随着近年到马来西亚旅游的本澳居民、以及访澳的马来西亚旅客数量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保护两地的消费者权益日益重要。该会与马来西亚当地消保组织相关人员就保护消费者权益议题,包括消费投诉处理机制之优化、消费教育,以及加强两地消费信息互换信息机制等议题进行探讨。同时,藉此机会透过当地消保组织,向当地居民推介“诚信店”标志,以提高其居民访澳时购物的信心,宣传本澳国际旅游休闲中心的美誉。
最新一期《澳门消费》还刊登了“家俬零售业行业守则”及国内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放的维权信息。市民现可于鹅眉街6-6A号怡景台花园大厦地下,黑沙湾新街52号政府服务综合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信息中心、澳门文化广场、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及八角亭图书馆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31期《澳门消费》,消费者亦可以利用该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浏览有关的内容。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