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本澳经济发展迅速,各类废弃物大增,对澳门唯一的建筑废料堆填区构成极大压力。
为减轻堆填区的处置压力,特区政府制订了《建筑废料管理制度》,并于1月17日起生效,当中规范建筑废料堆填区的使用和收费。
进入建筑废料堆填区倾卸废料的车辆,必须事先取得由环境保护局发出的倾卸许可,并按所倾卸废料的性质及重量计算倾卸费。
环境保护局在建筑废料堆填区出入口加设了一套“三入三出”的新地磅,专门对进入堆填区的车辆进行秤重及拍卡收费工作。
倾倒区内的检查人员会核实所倾卸的建筑废料类别,若发现有并非申报的物料,或混有可燃物料,检查人员会拍照记录,以便更改相应的倾卸费。
完成倾卸后,车辆再经堆填区出口地磅秤重及拍卡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