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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期周五结束 未纳牌尽快缴交

交通事务局
2017-03-2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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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征收期周五(3月31日)结束,截至3月27日,仍有43,678辆车辆未缴纳税费。交通事务局提醒相关车主,尽快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逾期缴纳可被征收过期罚款及利息。

交通事务局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于1月1日至3月31日征收本年度行车税,车主于上述期限内可携带车辆登记折正本到交通事务局各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分分局、本澳9间银行130多间总行及分行缴交,电子缴费网站已停止服务(二冲程电单车车主须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缴纳)。缴税前,车主应先瞭解有否违反《道路交通法》并接获罚款通知,如有,必须缴清有关罚款才能办理新一年行车税的缴纳。

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税款,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已于交通事务局马交石、中华广场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服务专区设立缴付罚款的柜位,为尚未清缴属指定的轻微违反及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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