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就有本地传媒报章报导,澳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于巴士车身刊载珠海惠爱医院的宣传广告没有预先向卫生局提出申请许可,且该医院的网页宣传提供堕胎服务一事,作出如下证清:
1) 据卫生局的檔案资料显示,该报导中澳巴18号及11号公共巴士车身的广告内容于2010年9月9日经由广告荟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审查申请。鉴于,有关广告内容并没有刊载违规字眼,如提及或暗示惠爱医院提供堕胎服务,且没有相关网页资料,卫生局便于2010年9月14日批准有关巴士车身广告之申请。
2) 就报导指出透过浏览珠海惠爱医院的网页,有转载宣传提供无痛人流服务一事。
卫生局表示十分关注相关情况,但基于该网址的“IP地址”并非在本澳登记,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有适用的条文规管非本澳法人或自然人注册/经营的网站。为此,卫生局将适时检讨目前广告许可的相关法律规定,不排除会重新考虑该医院的广告申请,并会就互联网的相关情况作进一步的跟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