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爭取盡快與廣東省簽訂粵澳核安全通報機制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網站


 黃少澤:爭取盡快與廣東省簽訂粵澳核安全通報機制 

2016-12-11 13:16:00

來源 : 新聞局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今(11)日表示,有關建立“粵澳核安全通報機制”已得到四個中央相關部委的批覆,目前廣東省正進行相關程序,澳方會繼續與粵方保持密切溝通,爭取早日簽署設立通報機制。

黃少澤早上出席公開活動,就有報導指傳聞大亞灣核電站發生洩漏問題回應傳媒時指出,有關方面已作出澄清,而他本人昨天亦親自致電中央核電部門了解情況,獲覆大亞灣核電站並沒有發生洩漏事件。

被問及海關主管涉假卡案時,他重申,任何部門或多或少都會存在一些問題,保安當局會繼續藉着整頓措施,使各部門更廉潔、更高效。

此外,對於一名退休海關人員自殺身故,黃少澤表示,該人員已退休十多年,對他的離世感到痛心和惋惜。保安司已指示澳門海關全力協助處理該名人員的殮葬事宜,並提供其他所需的協助。他補充,警隊會進一步從人性化角度,透過福利會等渠道,對退休警員的生活、健康和情緒等各方面給予更多的關懷。

對於傳媒問及自衛槍械問題,黃少澤稱,有關人士基於自我防衛需要,可根據《武器及彈藥規章》賦予的權限申請使用及攜帶自衛槍械。政府近年已收緊了自衛槍的核准申請及加強管理工作,包括每年對持有人進行評審,要求對方提交刑事紀錄證明書等。

至於保安部隊的自衛槍械,警隊已於7、8年前起實施彈道痕跡的建檔工作,警員領槍後須到司法警察局記錄彈道痕跡等資料,以便管理;一旦發生槍械事件,也能透過檔案查核肇事的槍械來源。

黃少澤指出,《武器及彈藥規章》自1999年起實施至今已17年,當時的社會環境與現時相比發生了很大轉變。保安司已建議警察總局和治安警察局,檢討有關自衛武器的制度,冀達到收緊和加強管理兩項目標,建議措施包括把所有自衛槍納入彈道痕跡的建檔制度,並對持有人進行精神狀態的評估。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傳媒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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