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业务各项服务即日起可网上申请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网站


 房地产中介业务各项服务即日起可网上申请 

2018-10-15 10:12:00

来源 : 房屋局

房屋局进一步扩展电子化服务,所有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申请,如申请、续发准照及各申报项目,即日起均可透过网上申请系统(www.ihm.gov.mo)进行办理。

“房地产中介业务网上申请”系统早前新增了补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人准照及商业营业场所说明书;变更/开设/关闭商业营业场所;中止/取消/注销准照之申请;以及申报变更从业要件;更改姓名及住所、商业营业场所的名称、住所地址等,意味着,所有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申请及申报事项均可透过网上系统办理。

为配合使用有关服务,房屋局已对所有持有有效准照的房地产经纪及房地产中介人创建电子帐户,并寄出啓动密码予使用者登入使用。上述申请及申报服务均须使用已开立之电子帐户作出申请。倘申请人未开通其电子帐户,可到房屋局各办事处申请。

同时,房屋局亦持续优化辖下服务之缴费方式,在现有社会房屋租户可透过中银e道及e网缴交每月租金的基础上,将增加中银e道作为房地产中介业务及公共房屋商铺租金的缴费渠道。



房地产中介业务增加网上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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